使用範圍
裝飾性高彈性自平樹脂地坪磨耗層可用於:- Sika ComfortFloor® 與 Sika ComfortFloor® Pro 系統
- 醫院
- 學校
- 商場
- 展示間
- 入口大廳
- 大廳
- 開放式辦公室
- 博物館
- 住宅區
- 僅限室內使用
特性/優點
- 極低 VOC 排放
- 踩踏觸感柔軟
- 極舒適
- 降低噪音衝擊傳導與空氣傳播噪音
- 無接縫
- 永久彈性
- 物理耐性極佳
- 易於施工
- 易於維護
包裝
A 劑 | 15.8 kg 桶裝 |
B 劑 | 4.2 kg 桶裝 |
A 劑 + B 劑 | 20.0 kg 混合包裝 |
請參考報價單包裝方式
顏色
最終地坪外觀:平滑平光表面
A 劑 - 樹脂 | 彩色液體 |
B 劑 - 硬化劑 | 淡棕色透明液體 |
標準色:
- 灰 / 白: 近似於 RAL 9001, 9002
- 灰色調: 近似於 RAL 7035, 7032, 7042, 7016
- 紅色調: 近似於 RAL 3000
- 綠色調: 近似於 RAL 6021
- 藍色調: 近似於 RAL 5015
可依需求提供色調
Sikafloor®-330 之顏色需依照Sikafloor®-305 W密封層 / 面塗略為調整
自色卡選擇之施工色調為近似值
對於顏色一致性:請施工樣品,並且於真實光源下確認所需之顏色
當產品暴露於陽光直射下,可能會有色調偏移或色彩變化,這對地坪成品的功能與性能不會有任何影響
技術資訊
環境資訊
- 符合LEED v4 MRc 2(選項1):建築產品聲明和優化 - 環境產品聲明 - Sikafloor-330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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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LEED v4 MRc 4(選項2):建築產品聲明和優化 - 材料成分 - Sikafloor-330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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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LEED v2009 IEQc 4.2:低排放材料 - 油漆和塗料 - Sikafloor-330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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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BU 環境產品聲明 (EPD)
認證/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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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E標誌和EN 13813性能聲明 - 建築物內部使用的樹脂地坪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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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E標誌和EN 1504-2性能聲明 - 混凝土表面保護產品 - 塗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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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火行為的測定 EN ISO 9239-1,Sikafloor-305® W/-330/-Comfort Porefiller/-Comfort Regupol 6015H/-Comfort 黏著劑,荷蘭根特大學,測試報告編號 08-1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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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塵室適用性 Sikafloor®,Fraunhofer IPA,報告編號SI 1008-5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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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OC 排放 AgBB, Sikafloor-330®, eurofins, 證書編號 765863F, 770029B, 7712844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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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mpact Sound Reduction EN 140-8,Sika Comfortfloor® / Comfortfloor® Pro / Comfortfloor® Decorative / Comfortfloor® Decorative Pro,Gottfried & Rolof Institut Germany,測試報告編號102-B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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耐磨性測定 EN 651, EN 424, EN 425, Sikafloor-156®/305 W/-330/-Comfort Porefiller/-Comfort Regupol 6015H/-Comfort Adhesive, TFI, 測試報告編號 391580-02
化學成分
聚胺脂
最佳保質期
自生產日起 6 個月
儲存條件
產品需原裝保存於溫度+5 °C 至 +30 °C之乾燥環境。請參考包裝說明
密度
混合樹脂 | 約1.40 kg/l |
於 +23 °C 測得數據
重量固成分
約 100 %
體積固成分
約 100 %
蕭氏硬度A
約 80 (14 日 / +23 °C) | (DIN 53505) |
拉伸強度
> 8.0 N/mm² (14 日 / +23 °C) | (DIN 53504) |
黏著拉伸強度
> 1.5 N/mm2 (混凝土破壞) | (EN 13892-8) |
撕裂強度
約 25 N/mm (14 日 / +23 °C) | (ISO 34-1) |
化學抵抗性
Sikafloor®-330 需以 Sikafloor®-305 W 密封,並具有化學抵抗性。請參考產品資料表
施作
混合比例
A 劑 : B 劑 = 79 : 21 (重量比)
層間厚度
約 2.0 mm (2,80 kg/m²)
請參考系統資料表:Sika Comfortfloor® PS-23、 Sika Comfortfloor® PS-63、Sika Comfortfloor® PS-65
產品溫度
最低 +15 °C / 最高 +30 °C
環境大氣溫度
+15 °C 最低 / 最高 +30 °C
空氣相對濕度
最高 80 %
露點
注意冷凝!
基材與未固化之地板材料區至少高於露點 +3 °C 以減低冷凝與地板開裂的風險
素地溫度
最低 +15 °C / 最高+30 °C
素地含水率
≤4 % 依重量比
可使用以下測量方式: Sika®-Tramex 測試儀、 CM-測量法或烤箱乾燥法。根據ASTM(聚乙烯片材),需無上升水氣
操作時間
溫度 | 時間 |
+10 °C | 約 21 分鐘 |
+20 °C | 約 15 分鐘 |
+30 °C | 約 12 分鐘 |
固化時間
於 Sikafloor®-330 覆塗時需時:
基材溫度 | 最少 | 最多 |
+10 °C | 24 小時 | 72 小時 |
+20 °C | 16 小時 | 48 小時 |
+30 °C | 16 小時 | 36 小時 |
時間為估計值,會因環境變化影響,特別是溫度與相對濕度
立即可使用產品
溫度 | 人可行走 | 完全固化 |
+10 °C | 約 24 小時 | 約 9 日 |
+20 °C | 約 18 小時 | 約 7 日 |
+30 °C | 約 16 小時 | 約 5 日 |
時間為估計值,可能因為環境變化影響,特別是溫度與相對濕度
用量
約 1.4 kg/m2/mm
設備
選擇專案最合適之設備:
基材製備
- 噴砂清潔機
- 刨床
- 研磨機
- 高壓噴水設備
其他類型的製備設備,請聯繫西卡技術部門
混合
- 電動單槳混合機 (300–400 rpm) 搭配螺旋槳
- 刮刀
- 乾淨的混合容器
施工
- 混合材料容器
- 針刺整平器
- 鏝刀
- 消泡滾筒
混合
在混合所有材料之前,先使用電動混合設備單獨混合A 劑(樹脂)。混合液體和所有顏料,直到顏色均勻。將B 劑 (硬化劑) 添加到A 劑,並持續混合A 劑+ B 劑 2 分鐘直到均勻著色。為確保徹底混合,將材料倒入乾淨的容器中,並再次混合至少1分鐘直到一致。避免過度混合,盡量減少空氣夾帶。在最後的混合階段,用直邊抹刀或刮刀刮下混合容器的側面和底部至少一次,以確保完全混合。僅混合產品包裝內容。A 劑 + B 劑的混合時間約為 3 分鐘
施作
務必遵循方法說明、應用手冊和工作說明中定義的施工過程,這些步驟須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
施工之前,請確認基材含水量、相對空氣濕度、露點、基材、空氣和產品溫度。如果水分含量 >4% (重量比),可使用 Sikafloor® EpoCem® 用臨時防潮層系統
將混合Sikafloor®-330倒在製備好的基材上,使用合適的抹刀或針刺整平器均勻鋪展至所需厚度。?以針刺滾筒立即在兩個方向上彼此成直角滾動以消除抹刀痕跡,幫助釋放空氣,確保均勻厚度並獲得所需的表面完整度。 如果在施工期間保持邊緣濕潤,則可獲得無縫表面成品。當Sikafloor®-330 無黏性時,請塗上Sikafloor-305® W密封塗層
工具清潔
施工後立即以 Sika® Thinner C 清潔所有工具與設備。硬化材料只能以機械方式移除
清潔
請參考西卡方法聲明:Sikafloor® - 清潔機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