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 公斤/包
灰色粉劑
約7公升水 (29 % ±1 %) / 25 公斤
最小 3 mm / 最大10 mm
最小+5 °C / 最大+40 °C
最小+5 °C / 最大+40 °C
在常溫和濕度條件下,約為20分鐘。在環境條件不良時,可能會縮短。
施作20分鐘內,磁磚可以微調 (20 °C)
用量取決於素地的平整度、表面粗糙度及磁磚尺寸與施作技術方式(單面抹塗或雙面抹塗)。
以下為用於平整面每一平方公尺的材料概約用量:
馬賽克及小磁磚 | 2.0–4.5 kg/m2 |
一般磁磚 (20 cm x 20 cm) | 4.5–9.0 kg/m2 |
室外地板磁磚 (60 cm x 60 cm & 9.0–13.5 kg/m2以上) | 9.0–13.5 kg/m2 |
*僅作為參考。建議在現場進行試作,以確定每平方米的實際消耗量。
將25公斤袋裝材料與上述適量的水混合,在乾淨的桶中使用電動攪拌器以低速混合,直到桶內無結塊。使用最大轉速為500轉/分鐘的攪拌機;請勿用高轉速攪拌產品,以避免材料硬化後其機械強度衰減。混合後,將產品靜置5–10分鐘,於施用前再徹底攪拌。混合物應呈現綿密狀無結塊,易於塗抹並具有觸變性。
黏貼磁磚需使用新鮮的黏著砂漿,施加足够的壓力以確保磁磚與粘著劑接觸,從而實現完美的黏著。如果粘著劑表面已產生結膜現象,黏貼磁磚前需使用鏝刀再跑過一次。
避免用水沾濕已施作上去的粘著劑,可能會破壞粘著劑。
最好使用本產品鋪設最大尺寸不超過10000cm2(例如60 cm x 120 cm)的室內地板、3600 cm2(例如60 cm x 60 cm)的室內牆壁和室外鋪面,以及2100 cm2(例如30 cm x 60 cm或45 cm x 45 cm)無機械固定支撐的磁磚。這些限制對水泥地、非加熱基板有效。對於任何其他類型的基板,請聯系技術服務部門。鋪設尺寸為900 cm2及以上的磁磚(例如30 cm x 30 cm)時,通常建議採用雙面貼。
使用完畢後,立即使用乾淨的水清洗所有的工具及操作設備,已硬化之材料只能用機械方式移除。